典型形态

在实践中,取回权纠纷主要有:

  (1)一般取回权纠纷,是指不属于破产财产法定范围内的财产,已经为破产管理人所实际占有或支配,取回权人不依破产程序而取回财产所引发的纠纷。

  (2)出卖人取回权纠纷,是指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时,出卖人请求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所引起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