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撤销权纠纷系有关债务人财产的纠纷,依据《企业破产法》第21条的规定,应由受理破产申请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适用本案由时,要注意其与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的不同。本案由适用于行使一般破产撤销权所引发的纠纷,其所依据的是《企业破产法》第31条。而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仅适用于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个另fJ清偿行为的撤销纠纷,其所依据的是《企业破产法》第32条。
破产撤销权纠纷系有关债务人财产的纠纷,依据《企业破产法》第21条的规定,应由受理破产申请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适用本案由时,要注意其与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的不同。本案由适用于行使一般破产撤销权所引发的纠纷,其所依据的是《企业破产法》第31条。而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仅适用于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个另fJ清偿行为的撤销纠纷,其所依据的是《企业破产法》第3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