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四条 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八十四条 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