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由应注意的问题

适用本案由时,要注意其与离婚纠纷的区别。离婚纠纷是男女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的过程中所涉及的纠纷,这不仅仅涉及到夫妻财产问题,还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如果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对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发生争议的,应当属于离婚纠纷。而实践中,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或办理离婚登记时或离婚登记后,发生的因为夫妻财产约定的履行或效力的纠纷,应当适用本案由。

实践中,在适用本案由时还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订立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时,夫妻双方均应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反映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否则,该夫妻财产约定无效。第二,夫妻双方以规避法律义务或逃避对第三人偿还债务为目的而订立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当认定其无效。第三,夫妻财产约定的时间并无法律限制。夫妻可以在结婚登记前、结婚登记时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双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进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