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

[刑法条文]

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三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四款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