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

[刑法条文]

第三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暴动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