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理上对法人的分类:
(1)法人设立所依据的法规
公法人 是指依据公法设立的法人。
私法人 是指依据私法设立的法人。
(2)法人成立的基础
社团法人 是指以社员权为基础的人的集合体,其以有一定的成员为成立条件。
财团法人 是指为一定的目的的财产的集合体,其以捐助的一定财产为基础,以一定的捐助行为为成立条件。
(3)社团法人成立的目的上分
营利法人 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其设立的目的是为成员谋取经济上的利益
公益法人 是指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的法人。
中间法人 既不以营利为目的,又不以从事工艺失业为目的的法人。
(4) 根据法人的国籍上分
本国法人 是指根据本国法设立的具有本国国籍的法人。
外国法人 是指本国法人以外的法人。凡依据我国法在我国境内设立的法人,均为我国的法人。外国法人在我国可设立分支机构。
2、法律上对法人的分类:
(1)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所有制性质分: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私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等;
企业组织形式分:公司法人和非公司法人)
(2)非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机关法人 是指从事国家管理活动的各类各级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法人 是指从事非营利性的社会各项公益事业的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 是指有自然人或者法人自愿组成的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者有一定的捐赠财产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