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实验


   ()侦查实验的概念和意义

   侦查实验,是指为了确定与案件有关的某一事件或者事实在某种条件下能否发生或者怎样发生而按照原来的条件,将该事件或者事实加以重演或者进行试验的一种侦查活动。

   《刑事诉讼法》第133条第1款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据此,侦查实验并不是侦查每个刑事案件必须进行的程序,只有在必要时才可以进行。所谓必要,在实践中,一般是指通过侦查实验要完成下列任务之一的:(1)确定在一定条件下能否听到或者看到;(2)确定在一定日寸‘问内能否完成某一行为;(3)确定在什么条件下能够发生某种现象;(4)确定在某种条件下某种行为和某种痕迹是否吻合一致;(5)确定在某种条件下使用某种T具可能或者不可能留下某种痕迹;(6)确定某种痕迹在什么条件下会发生变异;(7)确定某种事件是怎样发生的。

实践证明,侦查实验是审查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是否客观真实,能否作为定案根据的有效方法,可以为侦查人员判明案情、认定案件事实提供可靠的依据。

   ()侦查实验的程序和要求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实践经验,进行侦查实验应当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

   (1)侦查实验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由侦查人员负责进行。在进行侦查实验时.应当邀请见证人在场,如果需要某种专门知识,应当聘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参加。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实验,可以商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2)侦查实验既可以在现场勘验过程中进行,也可以单独进行。在进行侦查实验前,一般应拟汀侦查实验计划,确定实验的目的、实验的时间和地点、实验的工具和物品、实验的顺序和方法、以及参加人员等。

   (3)侦查实验的条件应与原来的条件相同或相似,并且尽可能对同一情况重复实验,以保证侦查实验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进行侦查实验,禁止一切足以造成危险、侮辱人格或者有伤风化的行为。

   (5)侦查实验应当制作笔录,写明实验的目的、实验的时间和地点、实验的条件以及实验的经过和结果,并由进行实验的侦查人员、其他参加人员和见证人签名。实验的照片、绘图应附入侦查实验笔录。必要时,应当对侦查实验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