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审判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第一审程序是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自诉人提起自诉的案件进行初次审判时的程序。第一审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公诉案件是指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与此相应,第一审程序分为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和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此外,我国《刑事诉讼法》还根据案件本身的特点,对那些案情较为简单,证据确实、充分,处刑较轻的公诉或自诉案件的审判规定了简易程序。简易程序是在第一审普通程序基础上的简化,其目的在于提高诉讼效率,便于司法机关集中力量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第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基本程序,是刑事诉讼中一个极其重要的阶段。因为无论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都首先要经过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审判。从第一审程序开始,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对事实作出认定,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被告人罪责问题作出裁判。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如果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或者虽有上诉、抗诉,但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原裁判的,裁判即发生法律效力,就必须依法执行。另外,第一审程序中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是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或者审判监督程序的基础,而且第一审程序中的许多规定是其他审判程序参照执行的标准。可见,第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基本程序,它在整个审判程序乃至整个刑事诉讼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