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核准权是指对死刑(含死缓)判决、裁定由哪一审判机关进行复核与批准的权限。死刑核准权是死刑复核程序中最核心的权力,关系到设立这一程序的根本目的能否得以实现和能否使其在严惩非杀不可的罪犯、防止错杀无辜和纠正罚不当罪等方面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的根本问题。因此,国家法律对死刑判决的核准权限作了特别严格的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