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因具备或出现某种法定特殊情形不官在监内执行时,暂时将其放在监外交由社区矫正机构执

行的一种变通方法:它不仅变更了执行场所,而且变更了执行方式。

   ()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及条件

   1.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具备法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于被判处死缓的罪犯,不能适用监外执行。这些人罪行深重,危险大,在监外执行难以达到改造目的。

   2.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可以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如下三种情形: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它是指罪犯病危或者患有恶性传染病、不治之症等,不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的医院治疗而南罪犯提出保证人担保其在监外执行兼治病期问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制度  但是,为了防止罪犯在监外危害丰十会和保外就医被滥用,《刑事诉讼法》第254条第3款还作了限制性规定,即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第4款还规定.时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歼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哺乳婴儿一般自分娩之日起,到婴儿一周岁以前  只要该罪犯不致危害社会,原则上都可以对其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对丁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以体现法律对胎儿、婴儿的保护

  (3)生活不能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它是指罪犯于老、弱、病、残等原因需要他人照顾才能生活的  对这些罪犯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既有利于罪犯矫正,不致给执行机关带来麻烦..

   只要具备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罪犯就以决定暂予监外执行  但足必须明确:第一,对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第二,对于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不予保外就医的罪犯,也会得到执行机关医院的治疗,对疑难或复杂病症.医院还可以聘请专家会诊积极治疗;第i.对起居不便的罪犯,给予生活上的照顾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批准的机关及其程序

   1.决定或批准暂予峪外执行的机关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54条第5款规定:“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法院决定;任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监狱或者看守所提书面意见,报省级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该规定表明,暂予临外执行决定的作;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交付执行前,罪犯具有上述法定条件的,由人民法法院在宣告判决的同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另一种足在交付执行后.监狱或看守所对服刑罪犯出现上述情况的,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对其暂了监外执行  此,有权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或批准的是人民法院、省级以监狱管理机关和市级以上公安机关

   2.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

   执行的程序  根据六部门《规定》铕33条的规定.在交付执行前“被告人可能被判处徒刑符合暂予临外执行条件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权提起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看守所以将有关情况通报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并在交付执行前作是否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一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由人民法院制作暂了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所判刑罚、决定暂监外执行的原凶、依据等,通知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派员办理交接手续,并将决定书抄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罪犯在服刑过程中发现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执行机关应当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批准的,由批准机关将批准的决定通知公安机关、原审人民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出现暂予监外执行情形的,依上述规定办理。

   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白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经检察长批准,向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提出书面纠正意见。该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由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具体程序应依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收监处理,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57条作了规定,对此,最高法《解释》第433条至第435条作了具体解释:(1)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2)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3)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4)受到执行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5)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6)暂予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7)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收监执行决定书一经作,立即生效,并将决定书及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及罪犯居住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同时抄送人民检察院。

   对于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隋外执行对于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人执行刑期。

   对被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收监处理,是对监外执行方式的终止,使其失去了更多的人身自由的机会;对其监外执行或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实则是一种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