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含义: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2.例外:(1)最高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审理的案件。(2)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以及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3)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得上诉的裁定。(4)调解书。
1.含义: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
2.例外:
(1)最高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审理的案件。
(2)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以及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
(3)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得上诉的裁定。
(4)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