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执行行为的异议

1.情形: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2.主体: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3.法院: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

4.形式:书面异议;

5.处理: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①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②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6.复议: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