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行政法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原则的确立,行政法的地位和作用将会更加凸现出来。
(一)行政法调整对象重要
行政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因为它有自身特定的调整对象——行政关系。行政有内部行政与外部行政之分,内部行政是为外部行政服务的,所以行政关系重要的是外部行政关系,体现为行政公权力与行政相对人私权利的关系。行政法既要保障行政权的有效运行,实现国家和社会的行政管理目标,又要保护行政相对人的私权利不受行政不法侵害。行政法调整行政关系,使行政关系转变成(上升为)行政法律关系,在法律的框架内界定、规范、处理和解决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是行政法的核心问题。过去我们的思路是通过行政权的实现来保护公共利益,进而实现公民的个人利益,为此过分强调了行政法对行政公权力的保障,而忽视了对行政相对人权益的保护,调整行政关系的方法也主要体现为强制,如行政命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现在我们开始更多地关注行政相对人权益的保护和救济,规范和监督行政权的运行,并通过一些非强制的手段(如行政指导等)来调整行政关系,实现行政管理目标。公权力和私权利关系的处理,不仅仅涉及权利本身,还可能影响统治秩序,行政法调整对象(即行政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决定了行政法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
(二)行政法与宪法关系密切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在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刑法、民法、行政法等都是宪法的实施法。在与根本法——宪法的关系上,行政法是最密切的。西方法学家霍兰德就认为,宪法是“静态的行政法”,而行政法是“动态的宪法”,①行政法还有小宪法之称。“宪法灭亡,行政法长存”②。在我国,虽然没有传统的公、私法划分,但无人否认宪法和行政法同属于公法范畴,甚至在法学教育领域,将宪法与行政法作为一个专业,设立宪法与行政法硕士点和博士点,招收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硕士生和博士生。宪法与行政法是同一专业下的两个不同研究方向。
宪法规定了国家根本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规定了国家权力的范围与结构,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宪法的原则规定需要通过部门法加以落实,而由于行政法调整范围的广泛性,与刑法、民法相比,它更全面地贯彻落实宪法的原则规定,是宪法的重要实施法。
行政法与宪法关系密切,也决定了行政法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