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行政法制的建设与发展,是与改革开放,政府职能转变,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同步的。行政法学研究也是在这样的宏观背景下,为国家的法制建设和经济、政治体制改革服务的。行政法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法,它的本质是什么,它的功能、作用是什么?它的基本理念、理论基础是什么?行政法是“管理法”吗?这样的法与我国计划经济时代的所谓行政法有何区别,它能适应市场经济吗?行政法是“控权法”吗?它与西方三权分立政治框架下的行政法又有何区别,它怎么体现中国特色?1993年《中国法学》杂志在第1期发表了罗豪才、袁曙宏、李文栋的《现代行政法的理论基础——论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的权利义务平衡》的论文,该文首次提出我国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是平衡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观点,即所谓的“平衡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