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国行政法与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

二、我国行政法与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

  “行政法”与“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是相互作用,互为表里,共同发展的。就历史发展阶段而言,改革开放之后才可以真正称得上行政法学研究和行政法治建设。

  1983年,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开出版的第一本行政法教材——《行政法概要》①的问世,成为了开创新时期中国行政法学研究的标志性成果,虽然该成果的体系和内容都存在着很多的问题,甚至连行政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结果的关系也没能表述清楚,②但它毕竟开始了中国真正现代意义的行政法学研究,现在,近30年的时间已经过去了。

  30年,用我们每个人的生命来度量不可谓不长,但在法治建设的历史长河中,又短暂的不足以“弹指一挥”③。在中国法律人的共同努力下,我国行政法制(法治)30年来的发展有目共睹,成就辉煌。仅是一个“民告官”④,就承载了多少中国法制(法治)建设的重任,更不要说行政法学基本体系和行政法制基本构架的建立了。

  30年来,中国社会剧烈之变迁,经济改革、政治民主、法制(法治)建设、人权保障,向

行政法学研究提出了一个又一个新课题。可以说行政法学研究的这30年是与时俱进的30年,是迎接时代挑战的30年,是从幼稚走向成熟⑤并迅速发展的30年。

  我国行政法与行政法学的发展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法方面

  行政法规范体系基本建成,重要的行政关系基本纳入了行政法的规范范围。据20082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的统计,当时我国有效的法律共有229件,而其中行政法最多,共79件,占总数的13。重要的行政法律包括:《行政诉讼法》(1989)、《国家赔偿法》(1994年,2010年修订)、《行政处罚法》(1996)、《行政监察法》(1997年,2010年修订)、《行政复议法》(1999)、《行政许可法》(2003)、《公务员法))(2005)、《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等。虽然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①但在行政立法方面,诸如《行政强制法》、《行政程序法》、《行政收费法》等重要的行政法律还没有出台,行政立法还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二)纠纷解决方面

 行政纠纷的解决对于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建设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行政诉讼法》自1990101日实施,我们从199111日统计到20101231日,20年间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629368件,④及时化解矛盾,救济权利,解决纠纷。

 (三)行政法学研究方面

 行政法学体系基本确立,行政法学研究日渐深人,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局面。随便拿一本20世纪80年代的行政法教材、著作与现在的行政法教材、著作做一对比,就可清楚地看到行政法学的发展。前述的1983年《行政法概要》共234万字,包括绪论、总论和分论三部分,而其中的分论(军事、外事、民政、公安、司法、国民经济、教科文卫体领域行政管理)即占一半的篇幅。该书特别强调“行政法学是法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其许多内容反映了20世纪70年代的社会状况,已经完全过时。③当时由司法部与教育部共同组建的法学教材编辑部要出版一套“高等学校法学教材”,时任司法部教育司副司长、法学教材编辑部总编辑的王珉灿担任了《行政法概要》的主编,之所以如此,据应松年教授回忆,是因为“行政法找不到人,王珉灿就自己担任主编”④。可以想见,当时我国行政法学研究的状况。2005年,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了应松年主编的《当代中国行政法》,分上卷、下卷2本,共2112万字,1931页,定价268元,这是集近40位行政法学者撰写的行政法巨著,包括“绪论”、“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行政程序”和“行政监督与行政救济法”5编共38章。该书反映了我国行政法的发展脉络和最新研究成果,是我国行政法学研究水平的重要标志。

  关于行政法学研究的发展,详细内容需要在后面的论述中逐步展开。

三、我国行政法与行政法学发展的基本经验

  (一)推进政府法治建设。促进依法行政

  新时期我国的行政法与行政法学的发展,是在计划经济向商品经济再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背景下,实现行政管理向行政法制的转变,政策管理向法制管理的转变的过程中展开的;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口号下,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旗帜下,强调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实现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

  (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建立,极大地推动和促进了我国公民权利保障、救济制度的建设,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始终是我国行政法与行政法学发展的主旋律;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国家法治化水平的标志,也为行政法与行政法学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三)行政法与行政法学发展的全方位推进与重点推进相统一

  由于我国行政法与行政法学的发展起步较晚,因此一开始就呈现出全方位推进的势态。经济改革、政治改革、政府机构改革,无不要求行政法与行政法学的发展为我国行政法治建设的全面、系统、协调地整体性推进服务;同时,由于研究基础和研究力量的限制,我们又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关注重点问题、攻关重大问题,体现了重点推进下卷2本,共2112万字,1931页,定价268元,这是集近40位行政法学者撰写的行政法巨著,包括“绪论”、“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行政程序”和“行政监督与行政救济法”5编共38章。该书反映了我国行政法的发展脉络和最新研究成果,是我国行政法学研究水平的重要标志。

  关于行政法学研究的发展,详细内容需要在后面的论述中逐步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