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物必须是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租赁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是为了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是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的合同。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并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生效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租赁合同即告成立。
一、《合同法》及相关法条
第二百一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九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货期间有效。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祖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六条 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八条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十六条 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二百三十五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二百三十六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二百四十条 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十二、在供货人有迟延交货或交付的租赁物质量、数量存在问题以及其他违反供货合同约定的行为时,对其进行索赔应区别不同情形予以处理:
(一)供货合同或租赁合同中未约定转让索赔权的,对供货人的索赔应由出租人享有和行使,承租人应提供有关证据;
(二)在供货合同和租赁合同中均约定转让索赔权的,应由承租人直接向供货人索赔。
十四、在出租人无过错的情形下,对供货人索赔的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人承担和享有。如因出租人的过错造成索赔逾期或索赔不着,出租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典型案例
案例1:未约定房屋租赁期限的,出租人能否随时解除合同?
[案情回放]
陈恩在某地闹市区购买了一处临街店面。原准备自己做生意用,后因故未能起用,便考虑将其出租给他人。杨文起原是某企业销售人员,看中了陈恩在市区的店面。两人经过协商,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由杨文起租陈恩临街门面房一间,租金每月2000元,租期1年。
承租期满后,陈恩口头通知杨文起,增加租金,按每月2300元交纳。杨文起表示同意,即从当月按每月2300元给杨文起交纳租金。三个月以后,陈恩再次上调租金,每月2500元,遭到杨文起的拒绝。杨文起坚持双方应按照原租金标准继续履行合同。经协商未果,陈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文起按每月2500元交纳租金,并要求其于2个月内退出房屋。
[专家点评]
《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陈恩与杨文起之间未签订新的书面房屋租赁合同,而由陈恩口头通知被告应增加租金,等于发出继续承租的条件的要约;杨文起对此表示同意,并按此标准向陈恩交纳租金,是以意思表示及实际行为予以承诺。据此应视为原、被告之间成立了一个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但是,该租赁合同欠缺一个主要内容即租赁期限的约定。这在法律上意味着陈恩有权随时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关系,并自提出要求之日起,给予杨文起一段合同时间搬迁。
因此,陈恩要求解除合同,并给予了杨文起两个月的期限,要求其退出租赁房屋,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应当予以支持。但其要求被告按照每月2500元标准交纳租金,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依据。在当事人一方不同意变更租金标准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原租金标准继续履行合同。
案例2:隐瞒房屋已出租的事实给租房人造成损失的,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回放]
薛立万有一套三居室房屋,于2008年出租给洪志成,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2009年,薛立万见当地房价上涨,觉得洪志成给的租金太低,打算毁约。
经过中介机构的介绍,薛立万与家在外地的汪文明取得了联系。汪文明对薛立万房屋的面积和位置比较满意,给出的价格较高,薛立万当即表示愿意将房子租给汪文明,并催促其尽快迁来,双方办理租赁手续和入住。汪文明信以为真,与家人举家搬迁往该地。在此期间,薛立万向洪志成提出:自己的亲戚将迁到该地,需要住房,要求解除合同。洪志成断然拒绝,认为双方有合同在先,应当按照合同继续履行:双方经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汪文明和家人迁到该地后,才发现薛立万的房屋早已出租给他人,而且对方拒绝腾退房屋,无奈之下,只好在当地的旅馆暂住。汪文明要求薛立万赔偿自己的损失,薛立万认为双方尚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拒绝赔偿。双方为此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
[专家点评]
本案中,作为出租人的薛立万所作的出租允诺,实际上是不诚实而带有欺骗性的,不能认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从这点说,本案的租赁合同未能成立。其次,原、被告之间就租赁物如何交付租金如何支付等具体内容并未协商一致,不具备合同必要条款,进一步说明租货合同未成立。既然合同未成立,薛立万当然谈不上负担违约责任。
我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在本案中,薛立万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原告的损失,即因无房居住而支出的额外费用。
案例3:出租房屋内甲醛超标的,能否解除合同?
[案情回放]
周明德有一套闲置房屋。2009年4月,周明德与钱秀签订租赁合同,约定:钱秀承租周明德的闲置房屋,租金为每月2000元,支付方式为季付;租赁期限自2009年6月至2010年6月。合同签订后,钱秀支付周明德3个月的租金及保证金后入住。
2009年7月,钱秀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称,自己承租的房屋内空气质量存在问题,致居住后身体不适,经专家检测属甲醛超标,要求周明德退还已付租金及保证金并赔偿损失。因周明德不同意,消费者协会于2009年8月出具终止调解书。某研究院受钱秀委托对租赁房屋内的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结论为:租赁房屋卧室、客厅空气中甲醛浓度不符合GB50325 - 2001卫生标准。
钱秀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周明德退还租金与保证金,遭到周明德的拒绝。2009年9月,钱秀以周明德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周明德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专家点评]
在本案中,出租人认为,承租人与自己订立合同时曾多次看房,从未提出过空气质量问题,由此订立的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得到履行。出租人这一观点的错误即源于没有认识到本案出租房屋的瑕疵为“隐蔽瑕疵”。对于一般人来说,房屋内空气质量的不合格,属于无法直接感知到的瑕疵。只有经过专业的检测机构使用专业的检测仪器,运用科学的检测方法,才能够判断空气质量是否符合国家为保护居住人的身体健康而制定的标准。本案承租人也正是在入住使用后身体不适才委托专业机构检测,从而发现了出租房屋的这一隐蔽瑕疵。
本案出租房屋存在构成缺陷的瑕疵,由于该瑕疵的存在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并给承租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损害。《合同法》第233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据此,钱秀作为承租人,可以行使合同的解除权。
案例4:因第三方原因导致承租人违约的,应否支付租金?
[案情回放]
某化妆品公司有一批化学制剂要运往外地。某货运中心受某化妆品公司委托,承运该批化妆品化学制剂。为履行合同,某货运中心与某炼油厂签订协议,向某炼油厂租借罐车一辆,并同某运输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由某运输公司为其提供有驾驶资格和丰富经验的司机两名。
运输该批化学制剂的油罐车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报废,两名司机重伤,货物损毁。经交警部门现场勘察认定,交通事故是由于天气寒冷、道路结冰和驾驶员在道路拐弯处未减速行驶造成的,驾驶员负主要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后,某货运中心将车辆损毁的消息及时通知了某炼油厂。某炼油厂要求某货运中心赔偿车辆损失并支付租金。某货运中心仅同意赔偿车辆损失,但不同意支付租金。双方为此发生争议,诉至人民法院。
[专家点评]
《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在本案中,某货运中心与某炼油厂之间依法成立车辆租赁合同法律关系,某货运中心与某运输公司之间则成立劳务合同关系。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某运输公司的驾驶员在道路拐弯处未减速行驶,驾驶不当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由此可见,车辆损毁不属于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所致,且第三人运输公司的行为与违约结果之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所以,虽然某货运中心自己对车辆损毁没有过错,但仍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231条规定,应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或者不支付租金。在本案中,承租车辆损毁的原因不属于“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某货运中心不支付车辆租金的理由不能成立。
三、租赁合同陷阱防范
1.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要审查。出租人必须是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人。如果租赁物是共有的,要经过共有人的书面同意。若是使用权人出租,必须有租赁合同和允许转租的书面证明。
2.是否转租要有约定。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应在租赁合同中加以明确。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3.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租赁期限。根据《合同法》214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 租赁物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及相关配套设施:__________________
3.质量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 租赁物的用途或性质:_______________
租赁物的使用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金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_____
第六条 租赁物的维修
1.出租人维修范围、时间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
2. 承租人维修范围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因租赁物维修影响承租人使用___天的,出租人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其计算方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租赁物的改善或增设他物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改善或增设他物不得因此损坏租赁物。
租赁合同期满时,对租赁物的改善或增设的他物的处理方法是:____
第九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物。
第十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租赁期届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__日续订租赁合同。
第十三条 租赁期满租赁物的返还时间为: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出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名)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 承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名)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___年__月__日 |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_____
出租人:_____ 签订地点:_____
承租人: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_____、间数_____、建筑面积___平方米、房屋质量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 租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 定金(大写)________元。承租人在__________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和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____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_____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的;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___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名)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 承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名)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____年__月__日
|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特别提醒
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以下房屋是不能出租的: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或者无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改变房屋用途,依法须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的;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
2.要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租赁合同中,应当具备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支付方式、房屋用途、违约责任等条款。
3.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要求房东出示房产证,核实房产证上产权人的名字和房东的身份证是否一致。如果房产证上还有其他人的名字,应当要求全部产权人的书面同意。
4.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法律上是不能对抗第三人的。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登记可以确保房屋在租赁期间即使被房主卖给他人,承租人仍然可以继续承租。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区(县)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最多不超过___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共计__年__个月。甲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元整(¥:____)。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__付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
(二)押金:人民币___元整(¥:_____)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金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由甲方承担,___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____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份,其中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____执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
租赁代理机构:____ 备案证明编号: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即租赁代理机构)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区(县)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最多不超过_____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乙方为外地来京人员的,应填写《来京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共计__年__个月。甲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付清单》(见附件二)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元/(□月/□季),租金总计:人民币___元整(¥:____)。
租金支付方式:押__付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
甲方委托的租赁代理机构在_____银行开立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租金账户”,该账户信息可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www. breaa. cn)和北京建设网(www. bjjs.gov. en)查询],账号为_____,乙方通过第___种方式按期将租金(含押金)交存到租金账户:
1.委托租金账户开户行按合同约定代扣租金,乙方在____银行开设付款账户,账号为____;
2.乙方将租金直接存入租金账户(包括汇款、转账或POS机刷卡等方式);
3.因乙方原因不能将租金直接存入租金账户,乙方委托租赁代理机构代交租金。租赁代理机构应在24小时内将租金存入租金账户,不得直接收存或存入其他账户。
(二)押金:人民币____元整(¥:___)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金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____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佣金
本合同签订后(□即时/□___日内),租赁代理机构可按月租金的___%收取佣金人民币_______元整(¥:____),其中乙方应向租赁代理机构支付月租金的___%,即人民币____元整(¥:____)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甲乙双方支付的佣金总额应不超过月租金标准)。
第七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九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份,其中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____执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租赁代理机构签章: 国籍: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经纪执业人员签字: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
承租人(乙方):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
居间人(乙方):____ 备案证明编号: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丙方的居间撮合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区(县)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最多不超过______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口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共计___年___个月。甲方应于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元整(¥:____)。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___付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
(二)押金: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_)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由甲方承担,____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____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居间服务
(一)丙方应当认真负责地为甲乙双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机会或媒介服务,如实报告有关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事项,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验。
(二)本合同签订后(□即时/□___日内),甲方应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___%即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_)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乙方应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___%即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甲乙双方支付的佣金总合应不超过月租金标准。
(三)本合同签订后,如租赁双方解除、中止或变更租赁关系的,租赁双方仍应向丙方支付所约定的佣金。
第七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而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应按月租金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九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应按月租金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或乙方造成的损失。
(六)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几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份,其中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丙方执___份,___执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____ 承租人(乙方)签章:____
委托代理人:___ 国籍:___
联系方式: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联系方式: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居间人(丙方)签章:___ 经纪执业人员签字:____
联系方式:____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柜台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出租人: 签订地点:
承租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出租人将以下柜台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按约定从事经营活动。
序号 | 名称 | 位置 | 质量 | 柜台长度 | 占用面积(不含柜台) | 用途 | 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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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空格不够另接)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出租人将柜台交付承租人使用,到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及交付的时间、方式
租金每月(大写): 元。
租金每 个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于合同生效后 天内交给出租人,第二次租金于 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类推。
第四条 租赁柜台的用途是:
第五条 租赁柜台的维修
由出租人维修的,出租人在接到承租人通知后 日内维修好。如出租人未尽维修义务,承租人可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由承租人维修的,修理费由 人负担。
第六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柜台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合同期满,柜台的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处理是:
第七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柜台。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期限,因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八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名)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 承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名)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监制部门: 印制部门:
特别提醒
1.租赁关系的主体要明确。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首先要核实对方的身份,并保留必要的证明文件。
2.租赁用途要明确。由于对租赁用途表述不规范,往往会引起歧义和纠纷。对租赁用途的表述,应当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作为参考标准。
3.租赁合同中要有详细的装修条款;承租人在装修前要经过出租人的同意,以免引发纠纷。当事人双方对合同终止后装饰装修物的处理要有全面的约定,一一列明各装修、物的处理,以免日后由此引发争议。
门面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省、市)_ (区、县)__ ;门牌号为 。
2.出租房面积共____平方米(建筑而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___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 。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
(2)
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而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___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而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___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___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特别提醒
1.要审查出租人的主体资格。门面的出租人必须是门面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人,如果是所有权人,应当依法取得房产证;另外,如果房屋是共有的,还要经过共有人的书面同意。若是使用权人出租门面房,必须有租赁合同和允许转租的书面证明。
2.门面的用途要明确。租赁商铺必须确认房屋的用途。如果不是商业用房,将无法办理营业执照。
3.合同的解除权要作出约定在承租门面期间,如果因为某些因素导致门面无法经营下去,又未在合同中约定这种情况下的合同解除权,承租人就得继续支付租金,承受不必要的损失、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可以在合同中作出如下约定:“出现以下情况:政府决定拆迁门面;政府在门面前多少米内修路、建桥……承租方有权终止门面租赁合同。”
市场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____(层/厅)___号场地,面积____平方米,用途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库房面积_____平方米,库房位置为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___年 月起至__年___月止,共计 年__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___年_ 月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日。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___;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___);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_年___月___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保证金
是否收取保证金由双方协商约定,相关事宜见《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保证金合同》。
第五条 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没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于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份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做好市场的整体的广告宣传,并保证每年广告宣传费用不低于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依法亮证照经营。
3.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约定的用途,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营业执照。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9.建筑物外立而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租赁期限内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___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___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逾期___日未支付租金或水电、___等费用。
7.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___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或乙方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___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并按照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九条 其他违约贵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或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水电等费用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或费用___%的违约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应退还乙方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续租
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___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___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十二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____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在租赁期限内场地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权利不受影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___份,乙___份。
第十六条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吏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市场登记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展览场地租赁合同
展场经营单位(下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承租展场单位(下称“乙方”):_ _
注册地址: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主体
1.1甲方系依法取得坐落于 _展览场地租赁经营权的法人。
1.2乙方系本合同约定的展会的主办单位。
第二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生效。对依法而经政府部门审查的展会,本合同应自展会取得政府部门审查批准后生效。
第三条 租赁场地
甲方同意乙方租用位于____,总而积为____平方米的场地(下称“租赁场地”),用于乙方举办_____(展会全称)。
第四条 租赁期限
4.1租赁期限为 年_ 月 日至_ _年__月 日,共 天。
其中:进场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展览日期:自___年___月___至___年___月___日;
撤离场地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4.2乙方每日使用租赁场地的时间为上午___至下午___。乙方和参展商可以在前述时间之前 小时内进入展馆,在前述时间之后 小时内撤离展馆。
4.3乙方需在上述时间之外使用租赁场地,应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超时使用租赁支付超时使用费用。双方应就具体使用与收费标准协商约定,并作为合同附件。
第五条 展览服务
5.l租赁期间双方可就以下方面选择约定租赁费用范围内基本服务:
1)照明服务:______
2)清洁服务:
3)验证检票:________
4)安保服务:__ _
5)监控服务:________
6)咨询服务:________
7)其他服务:_______
5.2乙方如需甲方提供上述基本服务之外的服务或向甲方租赁各项设备,应与甲方协商,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费用,具体内容和收费标准应列明清单,作为合同附件。
第六条 租赁费用
6.1租金的计算如下:
场地类型
租金/平方米/天
面积(平方米)
天数
共计
展览室内场地
人民币/平方米/天或美元/平方米/天____
人民币或美元_____
展览室外场地______
人民币/平方米/天或美元/平方米/天_____
人民币或美元
总计
人民币或美元
5.2如果租赁场地实际使用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租金根据实际使用的总面积作相应的调整。结算方式可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6.3乙方按如下方式支付租金:
支付日期_________
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天内________
年月日(进场日期前天)___ _
年月日(进场日期前天)_______
展场租费比例_______
应付款人民币或美元________
人民币或美元________
人民币或美元________
人民币或美元________
6.4所有支付款项汇至如下账户:
以人民币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美元支付:(按支付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SwiftCod: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5 对依法须经政府部门审查的展会因无法获得政府部门批准导致本合同无法生效的,乙方应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按照下列规定向甲方支付补偿金。甲方在扣除补偿金后如有剩余租金,应返还乙方。
解除合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补偿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期限前________个月以上
已付租金的___%
租赁期限前_ _个月至___个月
已付租金的_ _%
租赁期限前___个月至___个月
已付租金的___%
租赁期限前____个月至____个月
已付租金的___%
第七条 场地、设施使用
7.1乙方应在租赁期开始前___天向甲方提供经双方共同选择约定的下列文件:
1)一式___份的设计平面图,该平面图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电力及照明的用量,每个区域容量的布置图及分布供应点位置;
b.电话位置分布图;
c.用水区域或用水点;
d.压缩空气的要求和位置;
e.卫星电视/INTERNET设置图;
f.甲方展馆内部及其周围红线范围内的其他布置设计。
2)一份与展览有关的活动的时间表,包括展览会、开幕仪式、进馆、撤馆、货运以及设备使用等的时间。
3)一份参展企业名录和工作人员数,并请注明国内和国外参展商。
4)一份使用公共设施的内容,包括设备、家具、礼仪设施、贵宾室和其他服务。
5)货运一单位和装修单位名录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6)所有参展的展品清单,特别需要注明的是有关大型设备、大电流操作的展品及会产生震动、噪声的展品清单。
7)___________。
7.2为展览进行搭建、安装、拆卸、运输及善后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进行上述活动时不得影响其他承租人、展览者在公共区域的活动。
7.3乙方不得变动或修改甲方的展馆的布局、建筑结构和基础设施,或对其他影响上述事项的任何部分进行变动或修改。在租赁场地的租赁期限内,乙方如需在甲方展馆内的柱子、墙面或廊道等建筑物上进行装修、设计或张贴,须事先得到甲方书面许可。
7.4租赁期间,双方应保持租赁场地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和畅通。乙方负责对其自身财产进行保管。
7.5甲方有权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场地中没有租借给乙方的场地,但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用租赁场地。
7.6乙方对租赁期限内由乙方造成的对租赁场地、设施和公共区域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
7.7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展览同期举办,登记大厅、广告阵地、货运通道等公共区域将由有关各方根据实际的租赁场地按比例共享。
第八条 保证与承诺
8.1甲方保证与承诺:
1)确保乙方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租赁场地。
2)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
3)在甲方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租赁场地时,保证进入人员持有甲方出具的现行有效证件,并在进入前向乙方出示。
4)协调乙方与同期举办的其他展览单位之问对公共区域的使用。
5)配合乙方或有关部门维护展会秩序。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乙方保证与承诺:
1)在租赁期前____天取得举办展会所需的工商、消防、治安等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并交甲方备案。
2)在进场日期前____天向甲方提供___份展位平面图。
3)不阻碍甲方人员因工作需要持有甲方现行有效证件进入乙方租赁场地。
4)租赁期限届满,在撤离场地日期内将租赁场地恢复原状,返还向甲方租赁的物品并使其保持租赁前的状况。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在甲方建筑物内进行广告发布。发布广告如果涉及需要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则负责申请办理相关审批并承担相关费用。若不能获得政府部门批准而导致展览无法如期举办,则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6)对乙方雇员或其参展者在租赁期内对甲方实施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责任保证
9.1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参展商之间的争议。在乙方与参展商发生争议,且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争议双方可共同提请甲方出面进行调解。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主持调解。调解期间任何一方明确表示不愿继续接受调解,甲方应立即终止调解。甲方的调解非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调解不成的,调解中任何一方的承诺与保证均不作为确认争议事实的证据。在调解中,甲方应维护展会秩序,乙方应配合甲方维护展会秩序。
9.2乙方应于租赁期开始前三十天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租金总额的30%向上海市会展行业协会支付责任保证金,以保证乙方在与参展商发生争议并出现下列情况时承担相应责任:
1)争议双方经和解达成协议,乙方承诺承担相应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2)经审判或仲裁机关调解,争议双方达成调解,乙方承诺承担相应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审判或仲裁机关对争议作出终审或终局裁决,乙方被裁决构成对参展商合法权益的侵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3乙方在支付责任保证金后三天内应向甲方提供责任保证付款凭证。
第十条 知识产权
乙方为推动其展览进行对甲方名称、商标和标识的使用,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有违反,甲方保留追究乙方侵权责任的权利。
第十一条 保险
11.l乙方应在进场日期之前向保险公司投保展馆建筑物责任险、工作人员责任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将甲方列为受益人之一,并向甲方提供保险单复印件。
11.2保险公司的理赔不足以支付甲方所受损失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甲方有下述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12. 4条向甲方主张违约金:
1)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提供租赁场地,经乙方书面催告仍未提供的;
2)未按本合同第5. 1条提供基本服务,经乙方书面催告仍未提供的;
3)未按本合同8.1 ( 5 )条维护展会秩序,致使展会因秩序混乱而无法继续进行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2乙方末按期支付到期租金,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付至实际付款或解除本合同之日。
12.3乙方有下述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12. 4条向乙方主张违约金:
1)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场地租金、设备租赁、额外服务及超时场地使用等各项应付费用,经甲方催告后____天内仍未支付的;
2)国际性展会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变更展题,经甲方催告后仍未纠正的;
3)未按8.2 (1)条规定向甲方提供办展所需的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经甲方催告后仍未纠正的;
4)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或标识,经甲方催告后仍未纠正的;
5)未按本合同9. 2条支付责任保证金,经甲方催告后仍未纠正的;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4本合同12.1.12. 3条规定的违约金列明如下:
违约行为发生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期限前__个月以上
已付租金的__%
租赁期限前___个月至___个月
已付租金的____%
租赁期限前___个月至___个月
已付租金的_____%
租赁期限前___个月至___个月
已付租金的_____%
租赁期限前____个月至租赁期届满
已付租金的____%
以上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就超额部分损失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12.5 守约方根据12.l. 12. 3条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在违约行为发生后__ 天内书面通知违约方,否则视为守约方放弃合同解除权,但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和赔偿责任。
12.6甲方违约的,应在收到乙方解除本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__天内返还乙方已付租金,并支付违约金。乙方违约的,甲方应在乙方收到甲方解除本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天内将已扣除乙方应付违约金后的剩余租金返还乙方。
12.7除本合同12. 1.12. 3条约定外的其他违约行为造成守约方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 条变更与解除
13.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末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变更与解除外。
13.2国际性展会变更展题,须取得政府审批机关的批准,并向甲方提供。
13.3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方应提前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对方,相对方应于收到通知___天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变更或解除外,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反本条规定提出协商变更或解除的,相对方有权拒绝。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方应于一方向另一方书面提出请求后立即举行。如在提出请求后三十天内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可选择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中清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5.l本合同履行期问,任何一方发生了无法预见、无法顶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
15.2本合同15. 1条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以下范围:
1)自然原因引起的事件,如地震、洪水、飓风、寒流、火山爆发、大雪、火灾、冰灾、暴风雨等;
2)社会原因引起的事件,如战争、罢工、政府禁令、封锁等。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3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对方,通报不可抗力详尽情况,提交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程度的官方证明文件。相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不可抗力发生方,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不可抗力发生方对合同的处理意见。
15.4 在展会尚未开始前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应当解除,已交付的租金费用应当返还,双方均不承担对方的损失赔偿。
15.5 展会进行中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应当解除,已交付的租金费用应当按____返还,双方均不承担对方的损失赔偿。
15.6 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需迟延履行的,双方应对迟延履行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若双方对迟延履行无法达成一致,应按15. 4 , 15. 5条规定解决。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终止及其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
第十七条 附件及效力
双方同意作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是本合同重要且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时生效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信息披露
甲方可以网页等形式对外公布本合同约定的展览会名称、馆号和展览日期等相关信息。乙方若调整展会名称、展览日期等内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未通知甲方致使甲方对外公布的展会名称、展览日期与乙方调整后的不一致,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保密
双方对基于本合同获取的相对方的办展资料、客户资源等商业信息均有保守秘密的义务。除非相对方书面同意,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披露该等信息。
第二十条 通知
本合同规定和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联络均应按照收件的一方于本合同确定之地址或传真发出。上述联络如直接交付(包括通过邮件递送公司递交),则在交付时视为收讫;如通过传真发出,则在传真发出即时视为收讫,但必须有收件人随后的书面确认为证;如通过预付邮资的挂号邮件寄出,则寄出七天后视为收讫。
第二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订立补充条款或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_____
___年__ 月_ 日 ___年___月___日
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出租人: 签订地点:
承租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物资的用途及使用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租赁期限:自 年 月_ 日至_ 年__月__日,共计__天。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 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收取租金的标准:________
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人收取承租人押金___元。承租人交纳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资后,押金退还承租人。
第六条 租赁物资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租赁物资的保管与维修
一、承租人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要按照双方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办法》,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偿付赔偿金。
二、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及费用由_____人承担。
第八条 出租人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正式通知承租人,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九条 租赁期满租赁物资的返还时间为: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人违约责任:
1.未按时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人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___%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行为: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租人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_%的违约金。
2.逾期不返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_%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行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_份。本合同附件___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委托代理人: (签名)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 承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委托代理人: (签名)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汽车租赁合同
术语解释
1.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保证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照。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才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购车时按出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8.超时费:超过合同约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约定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9.超程费:超出合同约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计收费用。
10.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11.一级车标准:详见《汽车技术等级评定标准》(JT / T198 - 95 )。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仟,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咎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于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章) _承租方:(章) _保证人(签章):
住所: 住所: 住所:
电话:_ 电话:_____电话:__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__
签订地点:_ 签订时间:_ _年 月 日
特别提醒
1.汽车租赁公司通常采用格式合同,其中隐藏着许多霸王条款,特别是在车损、理赔、盗抢等方面存在许多不合理的规定。对于这些条款,要仔细审查。租车人经常不注意看合同的反面,但反面恰恰规定了租车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2.一些汽车租赁公司未购买车辆保险,一旦发生事故,就让租车人自己买单。所以,在签订合同时,消费者应该要求租赁公司出示保险单。
3.一些汽车租赁公司为了节省办理手续的费用和逃避相关税费,擅自邀请私家车加盟。根据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私家车从事经营的,发生事故后一律不予理赔。一些车辆的保险条款中还约定必须由某个驾驶员驾驶,如果是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的,不予理赔。这样一来,赔偿责任就落到了租车人的头上。
4.在签订汽车租赁合同时,要对车况进行全面检查。租赁公司提供的车通常都是旧车,很容易出现故障,但从表面上是很难看出其中的隐患的。所以,对于车况就更要谨慎小心。
设备租赁合同
出租方:_ (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一、甲方根据乙方上级批准的项目和乙方自行选定的设备和技术质量标准,向__ 购进以下设备租给乙方使用。
1.
2.
3.
4.
二、甲方根据与生产厂(商)签订的设备订货合同规定,于___年___季交货。由供货单位直接发运给乙方。乙方直接到供货单位自提自运。乙方收货后应立即向甲方开回设备收据。
三、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设备的质量问题由生产厂负责,并在订货合同予以说明。
四、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收货后,应以甲方名义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综合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将投保合同交甲方作为本合同附件。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亨有设备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六、设备租赁期限为___年,租期从供货厂向甲方托收货款时算起,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元(包括手续费___%),分__期交付,每期租赁金____元,由甲方在每期期末按期向乙方托收。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万分之__的罚金。
七、本合同一经签订不能撤销。如乙方提前交清租金,结束合同,甲方给予退还一部分利息的优惠。
八、本合同期满,甲方同意按人民币_____元的优惠价格将设备所有权转给乙方。
九、乙方上级单位___同意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人,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条款规定,如乙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承担合同中规定的经济责任时,担保人应向甲方支付乙方余下的各期租金和其他损失。
十、本设备租赁合同范本(2010版)经双方和乙方担保人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副本___份,乙方担保人和乙方开户银行各一份。
甲方:____(公章)
负责人:____(签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全称)_____
______(公章)
负责人:____(签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经济担保单位:(全称)
____(公章)
负责人:___(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融资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号: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号: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买进_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内,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时转归乙方。
第三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拨的方式____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货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的租金的当月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____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
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人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账户。
美元账号:_______;日元账号:______;欧元账号:_______
4.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货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中国银行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换____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
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第四条 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以下简称交货地点),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中国商品检验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第9项规定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 租赁物件的保险
1.FOB或CIF条件交货时,由甲方办理租赁物件的进口运输保险手续。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以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索赔。
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乙方负担。
根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部分。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或其他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经济担保
乙方委托_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任何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合同法》及《担保法》的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根据我国《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2.甲方与外商签订的购货协议或租赁合同需要仲裁时,乙方有责任提供资料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交涉。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
1.租赁合同附表(略);
2.租赁委托书及附表(略);
3.租赁设备确认书(略);
4.甲方购货协议副本(协议号:_____)(略);
5.乙方租金偿还担保与还款计划书(略)。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须持一份外,其他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____(章)
经理:__________业务员:________
乙方:____(章)
代表:______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