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内容 离婚协议书
立协议人:章超, 王道梅
协议人双方于2004年04月06日在肥东县民政局依办理结婚登记,婚后由于男方好吃不想干活等原因,导致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现双方协商自愿离婚,达成协议如下:
一、章超与王道梅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问题:无子女抚养问题。
三、财产分割问题:男方有两间上下楼房(地址撮镇镇河滨村网章四组)经双方同意,男方的
房拆迁后,如果分俩套房或俩套以上的房屋,给女方一套房。如果拆迁后只分一套房,房给男方
,男方付女方一半房价现金,如男方不给现金,则此套房归女方。无其他财产分割问题。
四:债权债务问题:双方确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债权债务问题。
五:离婚时,女方未怀孕。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签字:章超
2013年1月5日
女方签字:王道梅
2013年1月5日
咨询内容:现在男方的房子准备拆迁,女方现在已经结婚,我想问一下,现在女方能不能得到
协议上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