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参加同学婚宴,酒席之后,兴致正浓,便与其他参加婚宴的宾客玩起了掰手腕游戏,连赢数局后,蒋某听闻站在一旁的高某讲自己每日锻炼坚持做俯卧撑等,便邀请高某掰手腕。掰手腕过程中,两人起初僵持了数分钟,随后蒋某突然发力,伴随一声大叫高某被掰倒。高某当即感到不适,即被送往医院,经诊断为右肱股粉碎性骨折,共花去医药费等近3万元。后高某数次向蒋某索赔,均未果,遂将蒋某诉至法院。蒋某则表示,高某在与其掰手腕前喝过不少白酒,对自己行为的认识和控制能力差,故对掰手腕的结果应自行承担责任,而且,高某在与其掰手腕前也与其他人比过,故之前与高某比赛过的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试问:(1)蒋某是否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为什么?
(2)高某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为什么?
(3)你认为蒋某应该承担多少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