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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答 民间借贷

  • 地区:重庆-梁平县    分类:-    悬赏分:10    回答数:1     2013-11-13 21:20
  • 民间借贷案。在被告不接电话、不见人的情况下,原告支付了诉状的公告送达费。开庭时被告缺席,原告胜诉,判被告还借款。法庭不判被告支付原告在此案所受的经济损失和公告费,而且要求原告再付判决书的公告送达费!这狗法官是在秉公执法吗?求助律师:我该怎么办?

已采纳回答

通常情况下,各地法院在处理公告费时大多要求原告方支付,至于经济损失是否需要被告赔偿,一要看你起诉时是否提供了经济损失的证据,法官审核后还会判断证据是否充分来认定。

律所:浙江丽阳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11-14 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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