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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答 审计部门未经权利人同意和知道将借用身份证贷款缴纳房款信息查

  • 地区:四川-达州    分类:刑事类-    悬赏分:5    回答数:1     2015-08-29 19:53
  • 各位律师:

             我弟弟在成都购买房子套五十多平方米(包括公摊面积)。开发商将他的身份证提交给成都各银行进行贷款缴纳房款时,银行系统认为他的身份信息不能通过。无法贷款开发商又不退款下。只好暂时借用我的身份证申请银行贷款后按照国家规定年限改名字。今年五月份四川达州通川区审计部门就不打招呼联网查成都,就查出我有套房子不能享受廉住房补助720元,并退还去年的廉住房款720元。

          审计部门这种做法符合我国那些法律和怎样操作。

已采纳回答

你好,审计部门的依据是我国的《审计法》,如果你在帮你弟弟贷款时写了你的名字,是有权利回收补助的,不过你可以与当地审计部门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房子不是你本人。

律所:浙江丽阳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5-08-31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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