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邻家王某十年前因病重将其开的荒地交于本村的白某管理,白某在荒地上种植了枣树160多棵,一年后王某病故,后来村委会将王某开垦的荒地转让给某开发商,未经的白某同意。为此白某找村主任理论,村主任擅自雇挖机将白某在荒地上种植的枣树全部毁坏。请问,村主任在未征得白某同意,也没有林业部门开具的采伐证就将160多棵枣树毁坏是否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如果未经所有权人同意,毁坏他人财物,一定是非法的,至于是否构成刑事责任,就要对照刑法的规定,刑法对毁坏公司财物有规定,请对照一下,最好还是到当地律师事务所当面询问一下律师。故意毁坏财物罪http://www.lsbar.com/assistant/assistantContent/10778/1
律所:浙江丽阳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12-13 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