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法院报的报导,自 2014年天津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以来,特别是今年7月1日将量刑规范化罪名从15个扩展到23个并将罚金、缓刑纳入量刑规范化工作以来,基层法院92.38%的刑事案件纳入量刑规范化的范围,全市法院按照量刑规范化审理的案件,上诉、抗诉率从5.6%下降到1.9%,发回重审改判率从9.5%下降到4.8%,各方当事人和社会对法院裁判结果更加认同和接受,案件质效显著提升。
据了解,天津高院高度重视量刑规范化工作,连续三年将其列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相继制定出台《量刑实施细则》和《量刑程序意见》,并将今年确定为量刑规范化工作深入推进年,通过在局域网开设量刑规范化模块,打造量刑规范化工作专业平台,加强对量刑规范化工作的培训、督导检查,开展优秀文书、优秀庭审评比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主动争取党委、人大支持,进一步强化推动量刑规范化工作的合力,加大对量刑规范化工作的宣传等举措全力深入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
经过三年的司法实践,天津的量刑规范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规范化精细化量刑的思维方式全面确立,办案人员规范化精细化量刑的自觉性明显增强,量刑更加公正、均衡,案件质效提升显著。二是通过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坚持量刑质证在法庭、量刑辩论在法庭、量刑结果形成在法庭、量刑结果释明在法庭,实现了量刑依据、量刑过程、量刑结果的全方位公开,极大地提升了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提升了刑事司法的公信力。三是刑事审判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当庭认罪、积极退赔退赃的主动性明显增强,被告人的当庭认罪率、退赔退赃率、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撤率以及被害人对判决结果的认可率等明显上升。 四是推行规范化精细化量刑、量刑全方位公开后,人民陪审员能够快速掌握量刑方法,量刑评议时参审积极性明显提高,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的问题得以有效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