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已经被发布红色预警的雾霾,小编相信今天身处天津的朋友都有种身处仙境的感觉,为了尽快让雾霾远离我们的生活,天津车辆出行开始限号。尽管是雾霾天,但是雾霾天,咱滨海交警坚守岗位严查严管严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平安天津滨海”报道,12月17日下午,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分局大港支队港北大队民警张忠良、尹哲继续在学府路沿线巡查,严查严管严惩违反限行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2016年12月17日9时30分许,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分局塘沽支队开发区大队民警吴学宾在黄海路与泰达大街交口处执法过程中,发现一名女子驾驶一辆橘红色雪佛兰三厢赛欧车(冀XXXXX6)违反雾霾天气下限行单双号的要求,在面对交警处罚时拒绝服从管理并抢夺交警执法记录仪。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该罪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具有故意,交警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该女子明知其在依法执行工作不仅不配合,还加以阻碍,面对交警处罚是拒绝服从管理并抢夺执法记录仪,目的和手段上具有可责性,但是我们需要注意到该罪要求情节严重,未达到情节严重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应该受到刑法的处罚。从该案的性质来看,该女子的行为只限于抢夺执法记录仪,并没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因此不构成妨害公务罪。
经审查,王某因阻碍正在执法的交通民警正常执行职务,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被滨海公安开发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