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警方今天(12月21日)通报:12月20日晚上21时54分许,白云警方接到报警,称在黄石街辖内某高校有一名女生在校内被害。接报警后,白云警方立即派员赶到现场,对案件展开侦查。经初步调查,死者戴某(女,20岁,浙江人)为该校在校学生。经现场勘查和检验,发现死因可疑。目前,警方已成立专案组,全力对案件开展侦查。
由于案件正在调查过程中,所以小编对行为人的主观状态不得而知,这儿只能假定行为人的目的根据法律规定做出基本猜测。对于故意杀人的情节是毫无置疑的,如果行为人与被害人有过节或者是其他纠纷,主观上故意杀人的故意,那么则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并没有想要杀害被害人,只是有伤害的故意,只能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但是有故意伤害致死的加重情节,当然根据行为人作案的手段残忍,直接割喉来看,只有伤害的故意可能性不大。如果行为人原来只是想实施强奸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的只能构成强奸罪,并符合致人死亡加重情节。如果行为人本意强奸被害人,但强奸不成,故意杀害被害人时,致人死亡已经超出强奸罪的法律评价范围,应当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想要抢劫行为人的财物,客观上使用暴力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的,符合抢劫罪的抢劫致人死亡的加重情节,但是如果抢劫不成怕事情暴露故意杀害被害人灭口的,应当数罪并罚。
小编无法将所有的可能性一一列举,只能做一个简单的梳理。小编希望广东警方能够尽快破案,还这位花季少女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