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经网报道,大四女生小曹从南京来厦门面试,把含个人证件的行李落在的士上。联系上司机后,司机先称自己没捡到行李,后称行李被其他乘客拿走。而小曹家人调取监控发现,行李是被司机叫人拿走的。司机解释是怕被人冒领行李所以叫老乡帮忙保管。最后虽找回了行李,但参加完面试的小曹感觉发挥失常,回校的第二天,被发现坠楼身亡。家属认为,虽然小曹轻生与其自身原因有很大关系,但司机的行为是此事的导火索。目前,涉事司机已被解雇。小曹家属称,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后续事宜。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在本案件中,行李属于遗忘物,小曹将行李丢在的士后,找到司机要求归还行李,却遭司机拒绝,司机在客观上有侵占他人遗忘物。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但是主观状态值得商榷,监控上显示司机叫人拿走行李,但是无法确定他是要为小曹保管行李还是要据为己有,如果最后查明他主观上是占有为目的,乘客遗落财物的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就有可能构成侵占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主观不存在占有,数额即使达到标准,也不会构成侵占罪。
目前并没有证据证明乘客后续的自杀行为与其丢失行李事件有必然因果关系,因此,以此要求对司机追责是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的。作为完全民事和刑事行为能力人,小曹对自己的生命权有处分的权利。
虽然小曹的运气欠佳,但是只是丢失行李和一场不顺利的考试就葬送了一个花季少女的生命,我们确实确实应该反思,如何在知识武装头脑的同时,让心理也强大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