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浪新闻中心报道,8年前,时年30岁的湖北籍男子陈某,被开州区一街道办事处聘用为司机。陈某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赢得领导和同事一致好评。陈某工作稳定后,开始向往周围朋友丰富的业余生活。此后,陈某慢慢沉迷打麻将,赌赢上千元,很快他就将自己多年的积蓄输光了,还欠了外债。
陈某打起了身边同事的主意,借钱去赌桌翻本。同事吴女士本着对陈某的信任,借了5万元给他。陈某十赌九输,再加上高消费,几万元短时间挥霍一空。随后,陈某采取拆东墙补西墙方式,在一年多时间里,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找20多名同事和朋友借款180万元,全部挥霍。2014年8月,同事蒲某拿了14万元现金给陈某。陈某出具借条,并将蒲某奥迪车开走。10多天后,陈某消失,借钱给陈某的人发现被骗,向警方报案。去年5月14日,潜逃外地的陈某投案自首。
集资诈骗罪(刑法第192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在本案中,陈某借钱是要去翻赌本,但是其十赌九输,再加上高消费,将钱挥霍一空,可见在他眼里并不是暂时借用钱财,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陈某制造各种各样的谎言,隐瞒资金的真实用途,并且多次骗取多人的钱财。同时,本罪要去数额巨大,陈某多次骗取的金额已经达到几十万元,已经达到了数额巨大的量刑情节,应当以集资诈骗罪定罪量刑。
目前,陈某涉嫌诈骗一案审查结束后,公诉到法院。陈某称,借款行为属于集资骗钱,而非单纯诈骗,即使被追究刑事责任,也应以构成集资诈骗罪论处。开州区法院一审判决: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