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15日,有一组视频和图片在微信朋友圈被人们当作恶作剧纷纷转发,没想到这真的是一起杀人命案。
一个微信名叫“陈和西”的男子,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两段视频和一些图片。一段视频的时间显示4月14日。视频远处的地上躺着一名衣衫不整的女子,近处一名男子手持尖刀,带着哭腔说“我把我最爱的人杀死了。”在另一段4月15日的视频中,一名女子躺在床上,然后传出男子声音,“对不起,已经把你杀死了。”案发后,龙湾警方和120赶到拍摄视频的现场,经确认,视频中的女子已经死亡。而视频中的男子仍留在现场。
据调查,视频中的男子姓陈,与阿苹系情人关系。阿苹的刀伤都在大腿内侧,并不致命。她受伤的时间在4月14日晚上,而警方接到报警的时间为4月15日中午11:38。中间这么长的时间内,阿苹曾5次向他求饶。但他害怕被抓,都拒绝了,最后,他拨打了120,此时已无力回天。
故意杀人罪名(刑法第232条),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在本案中,行为人用刀具杀害受害者,虽然没有一招致命,但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行为人没有去救助受害者,以致于受害者最终死亡,属于故意杀人的范围。而不仅仅是故意伤害。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行为人最终主动拨打求救电话,但是已经回天乏术,虽然属于自动放弃犯罪,但是并没有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犯罪行为已经既遂,绝对不属于犯罪中止。
近日,凶手陈某因故意杀人罪,被温州中院一审判处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