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代快报报道,半个月前,村民沈庆林将9万8千元现金装进方便袋后藏在装有蚕豆的蛇皮袋里,1月4日上午,其妻王凤珠把蚕豆连同蛇皮袋一起卖给了门口流动的粮贩子,下夜班后告诉丈夫把蚕豆卖了,丈夫吓得从床上坐起来,说他借的9万多元钱就藏在蚕豆袋子里面。
民警张凯了解情况后,迅速带领辅警崔世桐,从梳理出辖区内及周边熟知的收购杂粮的小商小贩入手,一方面通过电话询问同行找目标,另一方面通过辖区内及周边杂粮收购点寻找线索,最终找到流动贩子并拿回钱财。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在这个事件中,这对夫妻属于受害人,妻子只是想卖掉蚕豆,而并没有处分现金的意思表示,将现金交给受益人是因为受害人的过失,既不是赠予,也不是买卖,受益人获得这笔利益也没有任何法律或者事实上的依据。受益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此案中这位小贩得知袋子里面有现金时,应当主动将钱归还给失主,对于管理现金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可以向失主索要,除此之外不应该要求报酬或者是好处费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