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网络系统中的大量缓存服务器介入淫秽视频传播而拒不履行安全管理义务,间接获取巨额非法利益,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罚金一千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欣等4名主管人员分别被判处三年零六个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16年12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
车浩(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点评:
耗时将近两年半的快播案,将会是一起载入我国司法史的重大案件。庭审直播引发的万众瞩目的效果堪称空前,引发了全民关于网络与法律关系的集体关注。从司法公开的角度来看,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快播案本身涉及网络传播、技术中立与法律边界等各种问题,每一个议题都具有前沿性和吸睛力,这些议题综合在一起,使得快播案成为一起较为罕见的与政治敏感度或重大性无关,纯粹是因为法律适用的难题而引发全社会大讨论的经典案件。
小编认为,在今天这样一个信息网络如此发达的社会,网络侵权的案件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在我们过度依赖信息网络的时候,也越来越放松了对信息安全的警惕,快播案件正式给我们敲了一个警钟,虽然快播案件已经审结了,但是面向互联网世界的法律之门才刚刚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