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阜阳新闻网报道,去年,家住颍东区某镇的伟子从外地回家,带回一个俊俏的“女朋友”,与父母商谈婚事。可亲戚们却觉得,这位“美娇娥”举止行动极不自然。一查,这才发现,他竟然男扮女装冒充女军官骗了伟子。
今年33岁的木杰,初中毕业后到部队服役,由于涉世未深,曾被人以谈恋爱的名义骗去钱财。转业后,木杰却用同样的方式进行招摇撞骗.木杰先是在地摊上办了一张假军官证,又买来假发、胸罩、香水、化妆品、女士内衣等用品,还穿上了一套女式军大衣。万事俱备后,他便在婚恋网站上寻找“猎物”,并冒充女军官发布虚假信息及自己男扮女装的图片。去年1月至3月期间,木杰通过网上交友平台与伟子认识,并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随后,他以谈恋爱为由,多次向伟子索要钱财。伟子共给付木杰3万元。去年3月8日,木杰与伟子回到颍东区的老家商谈婚事,想继续招摇撞骗时,被揭穿后落网。
除了伟子,从2013年至被抓获时,木杰冒充女军官,以恋爱为名还骗了其他6人,共骗得115188元。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这是本罪同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之一。在本案中,行为人实施了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在地摊上办了假军官证,又买来女士用品,假扮女军官在婚恋网上发布虚假信息。其次行为人具有招摇撞骗的行为,在找到网友之后,行为人以女军官的身份,更容易使对方产生信赖感,从而在此基础上向对方多次借钱,并且占为己有。在主观方面,行为人的招摇撞骗行为是有预谋的,作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他明知自己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却伪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他明知自己实施的是诈骗行为,却积极追求损害他人财产的危害后果,具有直接故意,理应受到刑法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