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商报报道,近日,铜川市公安局王益分局破获一起婚恋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在行骗过程中一人分饰三角,博取受害人信任实施诈骗。
据办案民警介绍,2016年12月19日晚8时,受害人贾某来到公安王益分局报警称:“其一个月前在网络交友平台上认识了一男子,自称张楠,西安人,系铜川崔家沟监狱狱警,西班牙国籍。
虽然没有和该男子见过面,但贾某却通过微信与这位海归谈起了恋爱。不久后,张楠提出和贾某合开汽车美容店,贾某便贷款8万元,并把存有8万元的银行卡在张楠的指示下转交给其朋友刘鹏飞,之后,贾某发现无法联系上张楠还有刘鹏飞,连张楠妈妈也联系不上了,这才发现自己被骗。
该案嫌疑人以网络为载体,冒充警察实施诈骗。该局刑警大队二中队办案民警通过调查,崔家沟监狱并无张楠这名狱警,经在人口信息网进行查询,刘鹏飞的身份也是假的,与此同时,贾某的银行卡在铜川、渭南、河南、郑州等地出现多次消费取款转账记录。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这是本罪同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之一。在本案中,行为人手法高明,以网络为载体,因为曾经被抓入监狱,对监狱管理流程十分熟悉,谎称自己是狱警,并具有外国国籍,以合开汽车美容店为由,骗取对方向自己转账8万元,在主观方面,行为人明知自己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也明知自己实施的是危害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却还是通过假冒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积极追求对方财产受损,自己获益的危害结果,主观上也具有可责性。行为人应当以招摇撞骗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