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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醉酒男子阻拦民警执法 被依法刑拘

    王节    时间: 2017-01-26  点击量: 395

    根据燕赵晚报报道,昨日从廊坊市有关部门获悉,该市出台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后,5名男子顶风违法,已被警方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

    据廊坊市警方介绍,1月22日23时许,在廊坊市银河大桥东侧某底商门口,有多名男子燃放大量冲天雷。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制止,但5名醉酒男子不听劝阻,还推搡导致一民警手部受伤。目前,马某、苏某、冯某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安次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张某、靳某被依法行政拘留。5人只能在拘留所里度过2017年的春节了。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中,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其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其随机客体。因此,在妨害公务过程中造成公务人员轻微伤害并不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在本案中,民警发现男子燃放大量冲天雷是进行阻止是正常的执法行为,为的是维护公共秩序和保护环境,男子不配合民警的执法活动,反而推搡导致一名民警手部受伤,属于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主观上虽然男子醉酒,但不成立违法阻却事由,因为男子没有丧失辨认和认知的能力,明知民警正在执法却加以阻拦,具有直接故意。手段和目的均具有可责性,理应受到刑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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