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铁路警方根据线索,缜密侦查,一举捣毁一个隐藏了5年的制售假票窝点,当场缴获伪造的成品及半成品火车票9102张,飞机票592张,涉案人王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另一名涉案人苏某被取保候审。这也是铁路警方近三年来破获的最大一起制售假车票案件。
今年1月中旬,上海铁路警方在网络涉票案件线索集中核查中发现,居住在江苏省江阴市的王某、苏某涉嫌利用网络制造、贩卖假火车票,并在上海、江苏等地区已经出售假火车票140张,成功交易金额9044元。上铁警方随即部署警力,经过连续数日缜密侦查,初步掌握了王某、苏某的活动规律和窝点位置。1月19日上铁警方决定收网,当晚派出一支小分队赶到江阴市,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一举捣毁了隐藏在某居民小区的制假窝点,当场抓获嫌疑人王某和苏某,同时缴获用于制贩假火车票的电脑4台,铁路进站检票夹1只,打印机4台,移动硬盘1只,裁纸机3台,用于网络交易的手机2部,以及9075张半成品假火车票,飞机票592张。成品假火车票37张,票面价值12768元。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在本案中,行为人利用网络制造、贩卖假火车票,用虚假的火车票,捏造自己售卖的是真正有价值的火车票的谎言,使受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自己的财产,出卖假火车票140余张,成功交易金额9000余元,涉案金额巨大,已经达到诈骗罪的定罪标准。在主观上,行为人明知自己制造的是没有实际用途的假车票等,但还是以网络为载体积极制造、销售车票,追求受害人财产受损,自己受益的危害结果,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在春运期间,一纸车票是很多归子回家的希望,行为人利用民众回家的迫切心态骗取钱财,这样的行为实在令人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