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济南时报2月2日报道,1月29日晚,栗小姐在与相亲群内结识的一名男子见面时,遭到对方的强奸。然而,就在嫌疑人逃跑过程中,又开车将民警脚趾轧断。
1月29日16:00前后,栗小姐来到山东济南长清区炒米店路口的一处加油站,与在征婚相亲聚会群结识的一名男子见面,随后,2人又相约去园博园游玩。当晚22:00前后,男子驾车到长清区平安街道办事处小范村南山上,在车内采用言语威胁等方式,强行与栗小姐发生性关系。
长清分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开展调查,30日中午,民警发现男子翁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日17:00前后,民警在济南市市中区党家庄街道办事处催马庄附近发现嫌疑人所驾驶的车辆,因为春节期间路上车流量大,民警没有贸然出击,只是远远的尾随,到了催马庄北侧时,该嫌疑车辆停靠在路边。
此时,长清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武立营所驾车辆看准机会,别住嫌疑车辆。就在这时,嫌疑人开始倒车,顶着民警所开的捷达轿车就想跑。“我们是警察。”武立营一个箭步冲下车,来到嫌疑人车辆门前大喊。
不过,嫌疑人并没有束手就擒,而是加油倒车逃离,由于躲闪不及,武立营被带倒,车轮从他脚上轧过,一阵剧痛随即传遍全身。看到嫌疑人逃跑,武立营忍着剧痛站起身,继续追捕嫌疑车辆。这时,民警驾驶的第二辆车堵住嫌疑车辆逃跑方向,嫌疑人跳车逃窜。武立营与其他民警追出500多米后,将嫌疑人抓获。经医生检查,武立营左脚脚趾骨折,左胳膊擦伤。
犯罪嫌疑人翁某对其强奸栗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嫌疑人翁某已被刑事拘留。
强奸罪(刑法第236条),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在本案中,相亲男子在相亲过程中用言语威胁女子,言语威胁也属于除了暴力、胁迫之外的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或者是不敢反抗的状态,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侵害妇女对性的自主权利,符合强奸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在主观方面,相亲男子明知道自己是在相亲,女子并无意思与其发生性关系,但是却积极追求危害结果,因此应当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本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正在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本案中,行为人在民警的抓捕过程中,不仅没有遵守国家秩序,配合民警的抓捕活动,反而将车倒离,左右脱逃,导致民警左脚脚趾骨折,左胳膊擦伤,属于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在主观方面,行为人为了逃避法律的处罚,明知道民警在正常执法,却置民警的生命于不顾,具有妨害公务的直接故意,应当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小编知道在春节期间,在父母亲戚的压力之下,许多年轻人会尝试相亲去找到生命中的另一半,但是相亲需谨慎,不能因为相亲心切而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