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上午,著名律师迟夙生通过其工作室微博账号,连续发布多条视频及文字内容,披露自己进入呼和浩特中级法院被强制收缴手机,最终和工作人员“死磕”后带入法庭。
“迟夙生律师工作室”发布的一段1分28秒的视频中,一名女性和法院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女子称自己是律师,带手机进入法院被拦,其解释称有一些紧急的东西存到手机,需要开庭时使用,且法律没有规定律师手机必须存到外面,并表示“你们这样要求是违法的”。
一名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则表示,要和法官联系,必须经过法官同意方能带入,手机不能带入是因为手机铃声会干扰到法官。
随后,迟夙生律师证实,视频中的女性是她本人。
上午12时许,迟夙生通过工作室微博称,在自己坚持下,手机顺利带入法庭,她还在庭审前告诉了其他律师和旁听人员可以带手机进入法庭。
随后,她又通过微博表示,这家法院领导指示法警到法庭内再次要求其交出手机,“我明确我和手机决不分离,手机陪我开庭了。”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七条中禁止携带进入法庭的物品中,并没有手机,因此法院无权禁止律师带手机进入法庭。当然,根据该规则第十七条,包括律师在内的全体人员都不得在法庭上拔打、接听电话以及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法院工作人员禁止这位律师携带手机入庭是出于对法庭秩序的考虑,想法也无可厚非,即便如此,工作人员也不该超越自己职权,却强行剥夺律师携带手机的权利,只要律师没有使用手机进行禁止性的活动,其他行为都是被允许范围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