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天津赵老太非法持有枪支案被宣判已经有三个月左右了,虽然赵春华事件已经成为过去式了,但是围绕非法持有枪支和枪支认定标准相关的案件仍在继续发生。
因遭人举报非法持枪,去年8月2日,辽宁鞍山退伍军人于萌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今日,于萌辩护律师燕薪表示,于萌今日上午办理了取保候审,目前已释放。
去年8月1日,经群众举报,鞍山警方对于萌的住宅进行搜查,查出仿真枪9支,其中7支在网上购买,2支在鞍山市一家户外用品实体店购买。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其中5支的比动能超过1.8焦耳/平方厘米,被鉴定为枪支。次日,于萌被鞍山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刑事拘留。
据悉,该案原定于今年2月14日在鞍山市铁东区法院开庭审理,但因于萌辩护律师燕薪提出申请枪支鉴定方出庭的意见,考虑到后续辩护方和法院方还需要调取新的证据,因此提交了延期审理申请。2月13日,法院同意延期审理申请,案件具体开庭时间未定。
针对案件存在的争议,燕薪律师2月13日接受采访时曾表示,于萌不存在犯罪故意,其收藏的枪支于10年前购买,不能按照现行标准进行鉴定。此外,当事人曾表示有几把枪是坏的,因此鉴定过程存疑。
对于当事人于萌被取保候审,燕薪律师今日表示,因其不存在犯罪故意,且没有社会危害性,所以之前为他申请了取保候审。于萌已于今日上午办理完取保候审手续,目前已释放。
当事人于萌称,他曾经当过兵,是个军迷,还是当地一名预备役军官。自去年事发,已经被关押199天。中午,于萌与家人一起补上了团年饭,“感觉非常非常高兴”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认定此罪时,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十分重要,行为人应当认识到自己持有的是枪支,至少认识到自己持有的是被禁止持有或者贩卖的枪状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