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公安局18日对外通报,17日凌晨当地宏业泰工贸有限公司门前聚众斗殴案件,警方已对17人实施拘留。
17日下午,网名“一天屠龙剑”网友在天涯论坛发帖爆料称,事发当夜有数百人前来工厂参与斗殴,5名公司员工被砍重伤。18日下午,平顶山市石龙区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石龙发布警情通报称,2月17日凌晨0时30分,辖区宏业泰工贸有限公司门口(已停产),发生一起因企业债权纠纷而引发的聚众斗殴案件。案件发生后,该局迅速组织民警到达现场,控制相关人员,并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事态得以平息。经查,此案件共造成六人轻微伤害,两辆客车玻璃被损。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给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 "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斗殴,主要是指的采用暴力相互搏斗,但使用暴力的方式各有所别。在本案中,数百人前来工厂参与斗殴,5名公司员工被砍重伤,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本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本罪主体。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聚众斗殴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一般参加者,只能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追究行政责任,不能构成本罪主体。因此在此案中只能针对首要分子,而不是将所有的人都要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