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中国青年网报道《郑州女青年深夜坠亡男同学家 事发前晚当事男方翻查女方门外垃圾桶》,引发社会关注。16日下午,坠亡女青年杨某家属接到警方的《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书显示“我局经审查认为:无犯罪事实”。
1月2日凌晨,郑州女青年杨某(28岁)在其大学男同学李某家郑州市金水路与英协路交叉口广汇小区一栋居民楼离奇坠亡。事发一个多月之后,家属发现诸多疑点,但至今不知女儿坠亡真相。中国青年网记者多次联系郑州警方,均未得到答复。
2月16日下午,杨某家属接到警方“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书上对杨某坠亡案的处理为“我局经审查认为:无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同时,通知书显示如不服本决定,收到通知书七日内可申请复议。杨某母亲在通知书上签字,并写上“有异议”。
中国青年网记者联系处理此案的警官,多次拨打电话均遭拒接,发短信也不回复。2月14日联系到郑州市公安局宣传处,某张姓警官将负责此案的公安分局两位负责人电话给了记者,记者拨通电话说明来意后,一位声称自己不是未来分局领导,另一位声称不了解,没收到郑州市公安局宣传处电话,不接受采访。而后,中国青年网记者又多次拨打其电话,均处于关机状态。
中国青年网记者再次联系到市局宣传处张警官,对方答复案件正在侦办,现在还不能下结论。
2月16日下午,女青年杨某家属收到警方“不予立案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