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上旬,女性居民高某、李某等人结伴到辖区公安机关建设分局案件侦办大队向值班民警报案,称从2013年起,她们先后与一名叫王某的“成功男士”邂逅谈起恋爱。其间,王某以结婚为由伸手要钱,相继索要结婚钱达100万元。接报后,警方立即展开细致缜密侦查。
根据受害女性提供的线索,办案民警循线查实,在2013年至2016年期间,嫌疑人王某在已婚状态下隐蔽婚姻对外宣称离婚,摆出成功人士的派头,托人介绍对象。他同时周旋于10余名单身或离异女性之间,与女方恋爱期间承诺结婚,博取女方信任后以各种方式向女方借钱,诈骗现金高达200万元。2月22日,紧盯此案的办案民警在掌握确凿证据后,秘密行动,在市区益民路上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在本案中,行为人自称离婚的成功男士,以骗取女性感情和金钱为目的,先后向女方借钱,而受害女性听信行为人的谎言,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对受害人的同情与爱意处分自己的财产,使行为人获得财产上的收益,符合诈骗罪的整个实施过程。
目前,王某因涉嫌诈骗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情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