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权力如何在不损害个人利益的前提下,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这一直是许多法学家探讨的话题,因为一旦公权力的手臂过长,那么个人权利必然受到限制,许多本不该由政府调节的事项加上政府强制的标签之后,极其容易导致社会民众情绪的不稳定。
2月13日,网传昭通市镇雄县胡先生在罗坎镇被强制结扎,引起广泛关注。2月28日,晚报记者从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经调查,当事人未签署同意书,目前已责令罗坎镇党委、政府作深刻检查,对相关人员启动问责。
镇雄县新闻办通报称,经查,2月8日晚,罗坎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为胡先生做了结扎手术,但胡先生术前未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罗坎镇此行为违反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育龄夫妻享有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权利的规定,属违法行为。为此,镇雄县向当事人胡先生表示诚挚道歉。
日前,该县县委常委会已对此专题研究并作出处理决定:责令罗坎镇党委政府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由县纪委对县卫计局和罗坎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由县纪委督促罗坎镇纪委对相关人员启动问责。
镇雄县委常委会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引以为戒,在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同时,深化服务管理改革,切实增强法治观念,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在某些公权部门眼里,什么自愿什么选择什么隐私都不能与“权力”相提并论。唯我独尊任我行的惯性强权思维,殊为可怕,当走偏的公权力、政绩观与逐利的冲动混合在一起,将会形成可怕的势力,践踏法律法规,严重侵害公民权利、破坏政府公信力。而各种荒诞不经的戏码也便次第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