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年龄,男不得小于22周岁,女不得小于20周岁。”2012年,惠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林芝市鲁朗景区管委会援藏干部黄细花建议修改《婚姻法》,将法定结婚年龄降低至18岁。当时,这一建议引起全社会的热烈讨论,多数人并不认为这是一条“实实在在”的建议。
时隔5年,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黄细花重提降低法定婚龄的建议,而且将建议“升级”成为议案。她说,我国法定婚龄“史上最高”,导致“剩男剩女”、高龄产妇、未婚同居等现象不断增多。她表示,当年社会上反对意见较多,但现在希望降低法定婚龄的呼声越来越热烈。
黄细花说,女子14岁、男子16岁左右就已发育成熟,开始具有生育能力。中国男女青少年从性成熟到法定结婚年龄之间的时间长达6年,“容易造成一些社会问题”。降低法定婚龄,有利于保护普遍存在低龄事实婚姻一族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有利于保障公民权利,也是时代的需要。她建议,修改《婚姻法》第六条,将男女法定结婚最低年龄定为18周岁。“降低法定婚龄并不是鼓励早恋,而是保障年轻人的权利。”
黄细花认为,目前,生育意愿高于两孩的人群并不多。根据过去的统计,三孩以上的出生人口占每年出生人口的比例不足5%,总量只有几十万人。鉴于此,国家应尽快全面放开生育。若出生人数再度下滑,应在自主生育的基础上实施鼓励生育的政策,在税收、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予以支持。还建议,取消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和计划生育的各项考核,废除各地有关“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