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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听信“偏方”治病 购买数余只猫头鹰获刑10年

    王节    时间: 2017-03-07  点击量: 387

    衡阳男子黄某听信“偏方”,竟向徐某购买猫头鹰用来治病。黄某因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徐某因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衡阳市蒸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据了解,2016年7月,黄某以每只70-100元的价格向徐某购买了14只猫头鹰。经鉴定,其中红角鸮12只,雀鹰2只,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办案检察官介绍,根据《刑法》第341条规定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收购野生猫头鹰10只即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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