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就一宗涉工程款纠纷案财产保全措施进行询问,案件原告及其妻子竟冲撞、追打法官,抢夺案件材料,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日前,白云区法院依法对两人作出司法拘留决定。
据法院介绍,李某敬今年7月25日向白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广州城建某公司向其支付工程款43万余元,并要求佛冈县名仁某公司、广州丽运某公司对上述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日,李某敬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扣押三公司名下价值43万余元的财产。法院依法裁定对相应财产进行查封,9月26日上午,法院就财产保全工作事项对李某敬进行询问,告知银行存款查封情况,并告知将对超标的查封部分进行解封。询问期间,李某敬本人对解封超标的财产保全措施有异议,并试图抢夺案卷材料,询问被迫中断。其后,其妻子李某莲在其他正常开庭的法庭门外大声吼叫,踢打大门,导致庭内正常庭审活动被迫中断。法官及法警多次劝阻无效,两人甚至追打法官、撕扯法袍,并抢夺卷宗材料。
9月27日下午,在法院对李某敬及其妻子李某莲进行训诫期间,两人完全无悔过之意,继续在法庭大吵大闹。鉴于两人的恶劣行为,法院当即决定对两人作出司法拘留10天的决定。
李某敬的代理人胡律师对全过程进行了见证。律师认为,法院完全依法依规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对法院依法处置的行为表示认可。律师表示,法院多次给予当事人悔过机会,体现了司法处罚中一定的宽容性,其作为代理律师,本人也对当事人进行多方劝告,但当事人一直拒绝悔过,其已尽全力引导当事人依法诉讼,仍无法阻止当事人冲击法庭的行为,对此表示歉意。
法院提醒,遵守法庭秩序,不仅是审判区域当事人的行为准则,也是旁听人员必须遵守的准则,只有保持良好的法庭秩序,才能让审理活动顺利进行。因此,当事人和旁听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法庭秩序,听从审判长的庭审指令,如果拒不遵守相关规定,轻则由法院对责任人员视情节程度给予训诫、罚款、拘留等处罚,重则将触犯我国刑法关于扰乱法庭秩序罪的规定,承担刑事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