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因多次侮辱、毁谤执行法官,安徽霍邱县法院执行局对该县一名医院工作人员郭某作出了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对于张某与尹谋、郭某夫妻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霍邱县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尹谋、郭某五日内共同偿还张某借款本金88706元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夫妻二人依旧未履行还款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查明郭某系霍邱某医院的工作人员,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郭某的工资卡。
在得知自己工资卡被冻结后,郭某来到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找到执行法官进行理论,并以自己开庭缺席不知情为由,要求执行法官立即解除对自己工资卡的冻结。在得知郭某的来意后,执行法官当即对其作出了严厉的批评:“法院已认定这笔债务为你们夫妻二人共同债务,你们应该抓紧时间将事情解决掉。”见执行法官准备离开回办公室后,郭某情绪很激动,不仅大吼大叫甚至还翻越大厅柜台阻拦执行法官,随后郭某的行为被值班法警劝阻并制止。
吃了闭门羹后的郭某,不仅没有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反而举着带有侮辱性质的广告牌多次出现在法院门口,引发大量群众围观,导致法院门口拥堵,严重干扰了法院正常工作秩序。在此期间,执行局副局长对郭某进行了接访,并给予了其教育与警告。11月16日上午上班前,郭某再次以相同的行为出现在法院大门口。执行法官将情况汇报领导后,决定对郭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随后郭某被送往六安女子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