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义龙新区万屯镇一名村党支书记,利用“公款”为全村65名党员“集体”缴纳5年的党费。
据了解,这名村党支部书记叫李明某,家住义龙新区万屯镇下坝村,200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下坝村党支部书记。经查,李明某在任职期间,不认真履行支部书记职责,以农村党员党费难收为借口,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缴纳全村65名党员(含村常务干部)5年党费,共计750元。
11月28日,义龙新区万屯镇纪委日前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含其他违纪事实处分),责令涉及党员补齐应缴纳党费,返还全村750元的集体资金。(罗泽民 万新文特约记者雷绍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