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年度携程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通过携程旅行网销售保险产品过程中存在如下违法违规行为:①未明确披露承保公司、代理销售主体;②未明确披露产品条款信息及批备编号。上述未对承保公司、代理销售主体信息作准确披露以及对所售保险产品的合同条款、批备编号信息披露不明确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相关规定。上海保监局决定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检查发现,2016年度携程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通过携程旅行网销售保险产品过程中存在如下违法违规行为:
①未明确披露承保公司、代理销售主体
在通过携程旅行网销售保险产品过程中,未明确列明承保主体和代理销售主体,未具体告知消费者承保公司、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②未明确披露产品条款信息及批备编号
在保险订单确认环节,罗列了全部合作的多家保险公司产品条款链接和备案号,未具体披露消费者所投保的保险产品适用哪家公司条款及相应备案号。
上述事实,有对通过携程旅行网在线购买机票、火车票、预定酒店披露内容动态录屏、对通过携程旅行网在线购买机票、火车票、预定酒店披露内容截屏、航空组合险产品条款及备案号披露页面、订单系统后台日志和保险产品信息披露信息、携程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调查笔录、携程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盖章确认的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等证据证明。
上海保监局决定作出如下处罚:携程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上述未对承保公司、代理销售主体信息作准确披露以及对所售保险产品的合同条款、批备编号信息披露不明确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