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逐盈利是商人的本性,但经营要有道,要遵纪守法。安徽省濉溪县某村民陈某与他人因为运送遗体的生意发生争执,于是邀集田某带人约架,打架过程中致一人轻微伤。濉溪县检察院以陈某、田某涉嫌聚众斗殴罪起诉至法院,12月14日,法院以陈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田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5年10月31日22时许,陈某与被害人孟某、秦某因在濉溪县医院进行殡葬服务运送遗体一事产生争执,后陈某将此事告知田某,并称孟某、秦某在濉溪县北菜市街西头约其打架,让田某带几个人去处理此事。当日23时许,田某纠集多人来到孟某、秦某所在的城北菜市街西头一浴池院内,在见到孟某、秦某后,田某顺手从现场拿一根棍棒击打秦某头部一下,将秦某打倒在地,又对孟某实施殴打。后田某等人送秦某、孟某到濉溪县医院救治。经鉴定,秦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指使田某聚众斗殴,田某持械殴打一人致轻微伤,二人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陈某当庭自愿认罪,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田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减轻处罚。法院综合以上情节对两被告人分别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