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炒铜、白银、原油等现货的幌子,四川玖鑫大宗贸易有限公司搭建交易平台,并通过QQ、微信等方式,诱骗公众参与投资,进行非法电子期货交易,让大多数客户血本无归。该案受害者涉及全国各地400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1.77亿元。
1月24日,江苏省检察院召开2017年保障民生工作新闻发布会。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现场采访发现,“1.77亿元非法电子期货交易案”被列入了保障民生典型案例。
该案由江苏常州一名投资人账户资金“离奇蒸发”引爆。2015年8月的一天早上,家住常州市武进区的周某打开电脑,通过“玖鑫商品现货市场”交易平台,浏览自己购买的“玖鑫铜”涨跌行情,突然发现账户内20万元资金仅剩700多元。周某大惊之余,立即向警方报案。
据《常州晚报》此前报道,案件侦破过程中,警方抓获四川玖鑫大宗贸易有限公司旗下牧蛟文化公司负责人王某。作为居间商的王某,因不堪周某在平台上频频获利,便以频繁交易扣取手续费的方式,窃取周某账上的20万元。
随着警方侦查的深入,一起特大非法电子期货案浮出水面。但是,接下来如何对这一案件进行定性,却成了令警方头疼的一大难题。
“他们采用‘投资导师’拉客户的形式,在QQ或者微信上‘喊单’,让客户交易。但通过我们的取证,绝大部分客户在平台行都会亏损,非常像电信网络诈骗。但通过取证发现,这个公司有政府批文,电子平台的后台数据也没有篡改过,所以线索到这里就断了。”在江苏省检察院播放的视频中相关民警介绍。
为此,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提前介入此案,协助公安机关侦查。
随着调查深入,“喊单”、“网络交易P2P”、“杠杆”这几个关键词进入了检察官的视线中。“这些词组合起来,很符合金融犯罪的特点,因此我们调整了侦查方向。”案件承办检察官戚黎娜说。
检察机关调查发现,玖鑫大宗贸易有限公司拥有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电子平台交易大宗贸易筹建的批复,经营范围有白银、现货铜等,客户可以在交易平台上买卖现货。
但是,玖鑫大宗贸易有限公司对外宣称的在当地飞机场拥有一个做现货交割的大型仓储,纯属虚构,网络平台批复许可更是子虚乌有。经证监会认定,该平台行为符合“非法组织期货交易活动”的特征。
江苏省检察院提供的案件材料显示,经查明,平台创始人、股东尹某、伏某平等人创建公司,并在网上非法搭建交易平台“玖鑫大宗”,通过发展会员单位、居间商,再由会员单位、居间商通过QQ、微信等方式公开向社会招揽客户,采用保证金制度,“T+0”交易模式,在平台上采用电子格式化合约进行交易,且不以实物交付为目的,允许投资者以对冲平仓的方式完成“玖鑫铜”、“玖鑫白银”、“玖鑫原油”交易,并从中收取单笔交易金额万分之六的手续费、延期费等。
但是,手续费和延期费都是该平台获利的“小头”。更重要的是,尹某等人以会员单位身份,与客户在平台上进行对赌交易,赚取“点差”、“头寸”,即从客户的亏损中获取利润,这才是尹某等人的获利“大头”。
2017年8月29日,法院作出判决,5名被告人被判处1至5年的有期徒刑。其中,尹某、伏某平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王某因非法经营罪和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