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地铁保洁员在地铁站内捡拾乘客丢弃的“一卡通”充值发票,非法出售达1800余张,经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近日提起公诉后,最终被海淀区法院认定涉嫌非法出售发票罪,获刑10个月。
案发前,谢某某是北京一地铁保洁员,她听说地铁一卡通充值发票可以卖钱后,就在打扫卫生之余,在地铁站的垃圾桶内等各个角落里,捡拾乘客丢弃的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充值专用发票。积少成多,很快她就积攒了上千张发票。
2017年6月,谢某某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城铁站,以1100元的价格将这些积攒的发票出售给他人,不料被民警当场抓获。直到这时,不懂法的谢某某才弄明白,卖这些发票原来是触犯刑法的行为。
在看守所里,检察机关提讯谢某某时,她悔恨得直流眼泪,说自己不知道出售捡拾的发票是犯罪行为,还以为捡拾这个就跟在地铁站的垃圾桶里捡拾废品一样,殊不知非法出售他人随意丢弃的这些发票,被某些不法分子买走后,会用来做危害国家税收征管政策的事。
检察官认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出售发票,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故意非法出售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以外的其他发票的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法出售普通发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值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应当追诉。谢某某非法出售的属于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有1800余张,远超过应予追诉的标准。海淀法院审理后,最后认定谢某某犯非法出售发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
勿以恶小而为之,生活在这样一个法治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主动了解法律,这样才能受法律保护,许多人在受到法律制裁的当时,痛哭流涕声称自己不知其实施的犯罪行为,但是事实认识错误并不能成为违法阻却事由,尤其在实施一些投机取巧行为的时候一定要慎重考虑。